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四川省会计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>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市级有关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
现将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四川省会计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>的通知》转发你们,请参照要求对职称评审申报人进行推荐、审核。

 

 

附件: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会计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〉的通知》

 

 

 

 

成都市财政局   

2025年9月18日  

 

 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