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成都地区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

各成都地区会计人员:
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更新专业知识、提升业务能力、防范执业风险的重要途径,也是会计人员管理服务、职称评审、信用记录等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。根据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,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。

请尚未完成2026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合理安排时间,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并及时在“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”完成登记;上一年度确因特殊情况未完成的,应当在本年度尽快完成补学。具体学习方式、登记流程、注意事项等,请以成都市财政局发布的《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https://www.cdckxh.org.cn/cms/czkjxh/detail/00010002/A00364369.html)《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https://www.cdckxh.org.cn/cms/czkjxh/detail/00010002/A00364441.html)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及时向本人在信息采集时选择的财政部门咨询(详见附件)。

 

附件:成都市及各区(市)县财政部门会计服务管理咨询电话

 

 

成都市财政局   

2026年11月2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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